■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系列调查②
●南方日报记者 李强
统筹:徐林 谢思佳
一位残疾人一年多的等待,并没有换来满意的回复。
在今年广东省“两会”前夕,深圳肢体残疾人许平给深圳市财政、残联、人社等15个有关部门去信,向这些部门申请公开近11年来各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收支明细。
“残保金的使用一直‘神神秘秘’的,具体怎么用的,残疾人不知道。”许平说,“作为残保金的受益对象,残疾人有知情权和监督权。残保金怎么用的,请让大家知道。”
随后,许平陆续收到了10多个部门的复函。其中,深圳市残联在复函中告知了2008年—2011年各年度深圳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安排。部分区的财政、残联等部门单位告知了本区的收支情况。
对于没有回复的政府部门,许平感到非常失望。“尽管一些回复不尽如人意,但我感谢给我回复的部门,最起码执行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同时,我也谴责那些不予回复信息的单位,侵害残疾人的权益。”
申请公开10年收支明细
许平是一位四级肢体残疾人,目前在深圳福田区的一个残疾人协会工作。他说,自己曾多次向有关部门提出公开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信息的申请,均未获得满意的答复。
其中一次是在2010年10月25日,深圳市残联在对许平的回复中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收支情况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并进行绩效审计。审计情况将按市政府要求进行公布。”那一次,深圳市残联虽然进行了表态,但却没有告知任何数据。
当时拿到那份回复后,许平从心里很难接受。他说:“残联仅笼统地说将要公布,但我到现在也不清楚他们是怎么公布的。更别说了解残保金的征收和使用情况了。”
一年多的等待之后,2011年11月30日,许平选择再次申请信息公开,但这次有所不同,不仅大幅扩大申请部门的规模,而且还扩展了申请公开的年限。
许平通过电子邮件和快递邮件一次性向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以及深圳市所辖6个区的财政局和残联等15个部门提交申请,要求公开近11年来深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收支明细。
“请公开2001年―2011年各年度深圳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的具体数额和支出明细”,许平在申请中写道。此外,他还向深圳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公开“2005年―2011年各年度深圳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代征费用(佣金)明细”。
“寄快递花了我120元,心疼啊。”许平说,“我只是一名普通残疾人,希望我的声音能被政府部门听到,也希望我的行为能得到更多关注和理解。”
公开的只有“大数”,不见“明细”
据了解,深圳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深圳市社会保险机构代为征收,全部缴入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深圳市残联在对许平的回复中告知了2008年以来的残保金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安排。
2008—2011年的4年间,深圳市残保金预算收入每年都超过4亿元,其中:2008年为4.001亿元,2009年4.9786亿元,2010年为4.3449亿元,2011年为4.9025亿元。4年间,深圳市残保金预算支出安排分别为:2008年3.1630亿元,2009年3.6818亿元,2010年3.4406亿元,2011年4.6929亿元。
“我对这些回复仍然不满意!因为我申请公开的是2001年以来的收支‘明细’,可是有关部门的复函只给出了近4年的数字,并且太笼统。这么大一笔钱涉及几亿元资金,不是小数,具体怎么用的,我还是不清楚。”许平说。
政出多头,有事踢皮球
深圳市残联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说,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是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的,所以公开信息只从2008年开始。
深圳市财政委和深圳市人社局对许平的申请要求都说“不”。深圳市财政委在回复中说,财政委主要负责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财政委不承担为申请人汇总、加工或重新制作政府信息,以及其他行政机关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搜集信息的义务。政府部门预算的公开主体是各部门预算单位,有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和支出明细事宜,建议向专项资金的使用部门提出申请。
深圳市人社局也告知许平,他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系由深圳残联制作,可向深圳市残联提出申请。
对于深圳市财政委和深圳市人社局的回复,许平表示不服,将采取行政复议的手段维权。他质疑,这些部门对资金进行管理和代征,为何却不能公开信息?
经费来源庞杂,细账难说清
昨日上午,记者就许平关于公开残保金使用明细等问题致电深圳市残联组宣部请求采访,但截至昨晚记者发稿时仍未得到正式答复。
昨晚,省残联副理事长张永安接受了南方日报记者的采访。他说,由于残联每年开展各项工作使用的经费来源于一般预算资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福彩公益金等多个方面,具体某一项工作用的钱是从哪个方面出的,在总的支出中各方面占多少比例,很难分得清。
张永安介绍说,残联在使用残保金之前必须做预算,然后报财政部门审核,再通过人大会议审议通过。残联不是想怎么用就怎么用,而是要经过层层审核,最后审计部门对每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使用情况都会进行审计。对于省残联是否会公开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使用情况的问题,张永安表示省残联将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研究。
省残联教育就业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有关规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专项用于下列开支:补贴残疾人职业培训费用;奖励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及为安排残疾人就业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有偿扶持残疾人集体从业、个体经营;为农村残疾人提供生产劳动技能培训的费用;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适当补助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经费开支和直接用于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其他开支等。
一些残疾人表示,残保金使用情况既然经过审计,就应该及时向社会告知,置于“阳光”的监督下。就像现在社会公众要求公开慈善捐赠信息一样,希望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收取和使用信息也能更加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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